(一)负责提出区域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二)负责监测、分析区域工业和非公经济运行态势并对其进行调控、统计和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经济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和应急调解。 (三)负责区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指导工业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的发展;负责区域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各项目标的落实工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四)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促非公经济的发展规划;协调解决非公经济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规划指导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工作,指导区域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培训、配套等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全区工业、信息化和非公经济系统管理干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者的教育培训,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负责开展人才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开展校企对接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开展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六)负责组织开展区域企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开拓市场;组织区域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展销会、洽谈会、产权交易会等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高技术产业的政策和标准;负责协调区域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创新项目的立项、新产品开发、新上项目的申报和备案及项目实施工作的管理工作,负责推广名牌、品牌产品工作。 (八)牵头负责区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综合指导区属国有、城镇集体和厂办集体企业改制;负责系统内国有企业资产转让;指导企业制定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对集体企业资产处置进行监管、审核。 (九)负责所属国有、集体企业的管理。落实所属企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相关的政策;监督所属企业依法经营;对所属企业经营和资产进行责任审计和财务监督。 (十)负责拟订区域外贸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扶持外贸企业相关政策,组织区域内外贸企业扶持资金的申报和进出口商品基地的推荐工作;对区域外贸进出口指标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扶持外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一)负责编制区域市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负责对新建市场进行审核,整合市场业态,推动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各类生活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市场规划和建设。 (十二)会同整顿和规范区域市场和流通领域的经济秩序工作,牵头做好治乱减负工作;推动区域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经济体系。 (十三)组织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并组织调控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进行预警预测和信息引导。 (十四)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酒类流通管理监督的法规、规章和有关方针政策,做好酒类流通市场的日常监督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生猪屠宰和畜禽管理法规、规章和有关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辖区内的生猪畜禽屠宰、销售进行日常监督。 (十六)负责对区域内商服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负责对区域商服企业“老字号”的管理和组织申报工作;负责区域商服企业名优特新商品的组织推荐及推广工作;零售业“分等定级”的申报工作;负责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 (十七)负责局系统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信息传递、跟踪反馈;指导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会同处理系统内安全生产事故。 (十八)负责全区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承担软件业、服务外包业、信息服务业和相关新兴服务业的行业管理职能;会同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协调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全区信息安全技术培训和推广。 (十九)负责全区信息化项目的推荐;会同指导本行业技术进步工作;推进软件服务业各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会同实施软件类信息技术推广应用项目;会同推进诚信企业建设工作。 (二十)负责系统内部职工来信、来访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稳定。 (二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及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地址:南岗区大成街52号 邮编:150001 办公室 82737020 党群工作部 82737021 综合科 82769051 经济综合科 82736975 工业运行科 82736975 商务科 82737024 执法监督科 82706065 信访办 82761145 改革办 53645603 审计科 53645602 资产运营科 82736002 信息产业科 82736976 集体企业管理科 53643273 离休干部中心 53645591
